京东因价格违法被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

天眼查数据显示,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期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,内容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京东立即改正“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”的价格违法行为,并作出警告和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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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详情显示,其违法行为类型中包括2020年2月28日,该单位销售商品编号为319122的德国小甘菊经典护手霜(规格:75ml管条状),京东价为87.00元;销售商品编号为100007259128的德国小甘菊玫瑰护手霜(规格:75ml软管),京东价为98.00元。上述两款商品当日均参加“228‘京东美妆超级品类日’活动”,促销方式为“优惠 跨自营/店铺满减 每满199元,可减100元现金”。经查,上述两款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分别为47.00元和55.00元。

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,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张雱,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、体育用品、纺织品、服装、日用品的批发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、零售、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;普通货运,货物专用运输(集装箱);出版物批发;出版物零售等,该公司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资控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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