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回应高速涨价:确保货车收费新标比满载至少下降10% 2020年1月9日 2.07K 针对高速公路收费涨价问题,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汪洋回应称,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的总体负担,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缴费额不大于集中收费的费额;实现新收费标准对应的吨位比计重收费时的满载吨位至少下降10%以上。 分享: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生成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