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奇艺因擅自发布未审核广告被行政处罚,罚款10万元

据天眼查数据显示,12月3日,爱奇艺的运营主体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,违法行为类型为未经审查,广告主擅自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药、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的进行处罚,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,罚款金额为10万元。

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,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耿晓华,经营范围包括发布广告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、游戏产品、演出剧(节)目、表演、动漫产品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,制作、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等。根据其股权结构,该公司为耿晓华全资控股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天眼查数据显示,2019年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共新增5条行政处罚,其中4条与广告业务有关。近日,电视剧《庆余年》热播,爱奇艺被爆付费VIP仍有广告,引起关注和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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