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违反价格法,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被罚15万
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,近日,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因价格(含行政事业性收费)违法行为,被罚款151744.2元。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六章第三十九条:“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、紧急措施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可以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”。

因违反价格法,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被罚15万

公开信息显示,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成立于2003年8月,开办资金25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。其业务类型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、社会人员文化培训、涉外非学历教育培训,为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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